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qū)別
1、股東發(fā)起人數量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發(fā)起人是一個股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是2-50人。 2、注冊資本最低限額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為1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3萬元。 3、注冊資本出資方式不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必須一次性繳足所申請的注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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